关于天津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关于天津大学2016年招生规章
近来,有关部分发布了天津大学2016年招生规章,下面是规章的具体内容,欢迎我们阅览。
关于天津大学2016年招生规章
榜首章 总则
榜首条 为确保我校招生作业顺利进行,实在保护校园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等相关法令和教育部有关规则,结合我校实践状况,参照《天津大学规章》,拟定本规章。
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我国榜首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级校园,是教育部直属的归纳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校园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沿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 发布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则的年限内到达地点专业结业要求,发布天津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契合校园学位发布有关规则者,发布一般高级教育本科结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作业将全面遵从教育部有关文件精力,本着公平、公平、揭露的准则,归纳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选取;并承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组织及责任
第五条 我校招生作业组织组织由招生作业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组织组成。招生作业领导小组是招生作业的高决议方案组织,统一领导校园招生作业;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选取作业的咨询监督组织,就招生简章、招生方案、招生方案、选取准则等供给咨询定见和主张,对招生选取作业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作业的实施组织。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一般本专科招生方面的首要责任是:
(一)担任实施教育部有关招生作业的相关规则、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则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作业领导小组的抉择;
(二)向招生作业领导小组报告招生作业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作业进展及招生作业领导小组的决议方案事项;
(三)起草招生严重事项开始处理方案,搜集、计算招生严重事项决议方案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划及有关规则、招生作业领导小组确认的准则,编制并报送校园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
(五)起草、报批和发布招生规章;
(六)组织展开招生咨询宣传作业,根据需求组成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组织校园独自招生考试作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对违规考生进行确认、处理,并将违规现实处理成果报生源地点省级招办;
(八)担任实施选取作业,协谐和处理本校选取作业中的有关问题;
(九)实施高校招生信息揭露相应责任;
(十)完结招生方面的其他作业。
第七条 我校招生作业在校园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方案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6年天津大学方案接收本科生460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求、校园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准则,以往年分省招生方案数为根底,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状况和结业生作业状况,编制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组织向社会发布。
校园按年度本科招生方案总数的1%预留机动方案,首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处理同分考生的选取。
校园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方案用于自主招生、高校专项方案、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选取准则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方案和考生报考状况,确认提档份额。关于实施非平行自愿的区域,提档份额一般不超越招生方案的120%;关于实施平行自愿的区域,提档份额一般不超越招生方案的105%。选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方案状况适量调整招生方案。
第十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一般高校招生作业的告诉》和《一般高级校园招生作业规则》,全面遵从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平、揭露的准则,归纳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力,我校在提档和组织专业时准则上供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分根据教育部相关方针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经天津大学确认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别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方针以相应招生类别确认方针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组织专业的准则是“分数优先,遵从自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选取,当考生投档分相一起,专业自愿次序靠前的考生优先选取;当考生自愿次序也相一起,考生实践高考文明成果高者优先选取;当考生实践高考文明成果也相一起,顺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果高者优先选取。
关于进档考生,其所填写的专业自愿都无法满意时,若遵守专业调剂,将由校园调剂到招生方案没有完结的专业;一切专业自愿都无法满意又不遵守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次序自愿投档的批次,在榜首自愿考生生源缺乏的状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选取非榜首自愿考生,直至完结招生方案;对非榜首自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院校自愿分数级差的方法予以选取;若契合条件的非榜首自愿考生生源仍缺乏,将搜集自愿。按照平行自愿投档的批次,未完结的方案也将搜集自愿;搜集自愿仍缺乏则将剩下方案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结招生方案。
第十四条 对高考选取有特别规则的省市,其选取准则做如下阐明:
关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验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能合格。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选取,当考生投档分相一起,专业自愿次序靠前的考生优先选取,当考生专业自愿次序也相一起,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果(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选取,再相一起,顺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果由高到低选取。
关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纳“分数清”的准则选取,即“分数优先,遵从自愿”;进档考生专业组织同本规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选取准则。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校园实施教育部、卫生部、我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一般高级校园招生体检作业辅导定见》(教育〔2003〕
3号)中的有关规则,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一般高级校园招生体检作业有关补充规则。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方案、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选取方法,按照教育部有关作业规则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实施。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选取作业在教育部相关部分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 重生入校后,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则进行重生资历检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校园将视状况予以处理,直至撤销入学资历。凡发现以招摇撞骗手法获得入学资历者,均撤销其入学资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接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选取准则同本规章第四章,结业后发布天津大学专科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 我校膏火和住宿费规范实施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则。按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膏火规范为:环境设计专业膏火12000元/年;动画专业膏火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膏火5800元/年,后两年膏火14000元/年;其他专业膏火为5200~6200元/年。按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规范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发布招生方案中的有关阐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规范,则我校实施新规则。
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组织:
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信息办理与信息体系、信息办理与信息体系(保密办理方向)、工业工程、工程办理、工商办理、财务办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能、法学等专业的学生组织在卫津路校区。
测控技能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能(光电子技能)、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能(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
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体系等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组织在北洋园校区,大三、大四年级组织在卫津路校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组织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组织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组织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组织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其他专业的学生均组织在北洋园校区。
各专业重生入学后,在培育阶段的校区组织,以校园新规则为准。
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办理规则》及选取成果等相关信息请经过以下方法查询:
校园网址:
招办网址: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第二十二条 本规章发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方针调整,天津大学将拟定相应的选取方针并另行发布。关于各种媒体渠道节选发布的我校招生规章,如内容了解有误,以我校发布的完好的招生规章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作业的方针、规则如与本规章相冲突,以本规章为准,原方针、规则即时废止;本规章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分方针相冲突,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分方针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担任解说。
第二十五条 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