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公司考勤准则范本
为保护正常的作业次序,强化整体职工的纪律观念,需求一个适宜的公司考勤准则,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我们收拾搜集的公司考勤准则范本,期望我们喜爱。
公司考勤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正常的作业次序,强化整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考勤准则是加强公司劳作纪律,保护正常的生产次序和作业次序,进步劳作生产功率,搞好企业处理的一项重要作业。整体职工要进步知道,自觉地、认真地履行考勤准则。
第三条公
司的考勤处理由人力资源部担任施行。第四条各部分司理、主管对本部分人员的考勤作业负有监督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施打卡准则,职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合计每日2次)。职工应亲身打卡,不得协助别人打卡和承受别人协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作业考评的参阅根据。
第二章详细规则
第七条作业时刻
1、本企业整体职工每日作业时刻一概以八小时为规范。
2、上午上班时刻为8时30分,下班时刻为12时;下午上班时刻为13时,下班时刻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今后抵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曾经脱离,视为早退。
2、以月为核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2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添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判、扣除绩效薪酬、直至免除劳作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气候、交通事故等特殊状况,事实的,经公司领导赞同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请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分司理赞同,两天至三天的由分担领导赞同,三天以上的由总裁赞同;部分司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赞同。一切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存案。
2、职工因公外出不能准时打考勤卡,应及
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分司理签字承认。第十条病假
1、职工自己的确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分司理赞同,报人力资源部存案,月累计超越两个作业日者,有必要获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度假证明。
2、患病职工请假须由自己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地点部分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赞同后方可度假。
3、经公司领导赞同,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职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悉数绩效薪酬;接连病假超越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去职务或按北京市相关方针履行。
5、职工有必要在康复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自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对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职工因合理原因需求自己请假处理,并按规则时刻请求,经公司领导赞同的度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职工有必要提早一天书面请求(如遇不行猜测的紧急状况,有必要由自己在早晨九点曾经请示公司领导),照实阐明原因,经部分领导报经公司领导赞同后,方可度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依照日薪酬规范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刻调休,但有必要通过公司领导的赞同,经赞同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职工在作业时刻遇有紧急状况需求自己脱离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则履行。
第十二条年假
1、职工在公司作业满一年,享用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作业每添加一年假日添加一日,但长假日不超越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职工请婚假时,有必要自己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请求单,经部分司理赞同,交人力资源部审阅。
2、婚假假日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日合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含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添加15天。多胞胎多
生一个婴儿添加15天,契合晚育年纪的添加30天产假。2、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职工度假前需求有医院证明,经地点部分司理赞同后,报人力资源部赞同,方可度假。
4、男职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爸爸妈妈、爸爸妈妈、公婆、岳爸爸妈妈、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逝世,可处理丧假,职工的爸爸妈妈或爱人逝世,可度假5天;职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寓居的祖爸爸妈妈、岳爸爸妈妈、公婆逝世可度假2天。在外地的爸爸妈妈、爱人或子女逝世,需职工自己去外地照料凶事的,可根据旅程远近另给旅程假。职工处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请求,部分司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赞同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分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请求并经赞同者,或未按规则时刻请假,或违背病、事假规则,或违背公司准则中其它有关规则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悉数薪水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悉数薪水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薪酬;旷工超越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状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准则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履行,原《考勤准则》一起废止。